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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薪酬福利是商业秘密吗 技术信息中的商业秘密包括哪些

2021-10-08济南商标律师

 常银焕律师,济南商标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国企薪酬福利是商业秘密吗

  想知道国有企业的薪酬高不高、福利好不好、资产经营状况如何对不起,不仅难以从企业得到信息,从各省国资委也很难得到。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在连续三年的国有企业财务透明度的调查中,没有一家非上...

  想知道国有企业的薪酬高不高、福利好不好、资产经营状况如何对不起,不仅难以从企业得到信息,从各省国资委也很难得到。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在连续三年的国有企业财务透明度的调查中,没有一家非上市的国有企业公开利润分配状况和资产负债状况,更别提薪酬和福利了。

  尽管学者蒋洪认为,;国有企业应当像上市公司一样,有报告给民众其经营状况;,但是,;非上市国企经营不透明,不公开利润分配;的事实,却让常识黯然失色。

  隐藏在;非上市国企经营不透明,不公开利润分配;背后的一个似是而非的原因是有人认为国企薪酬福利是商业秘密。在连续三年的调查中,课题组发现许多省份以信息保密为由拒绝公开信息。山东省国资委认为,除本级国企的收入总额、费用总额和利润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有关数据外,其他数据确定为工作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不便向社会公开。福建省国资委则认为,每个企业的负债、资产等状况因涉及商业秘密,不予公开。真的如此吗

  现实中,在薪酬制度缺乏标准和监督缺位的前提下,国企高管的实际收入不透明。有报道就显示,国企高管拥有名目繁多的职务消费,有些费用甚至占到了年薪的20%。这恰恰证明了;国企薪酬福利是商业秘密;的吊诡,也正是这种;伪商业秘密;的存在,才导致了诸多怪象和非议。

  从一定程度上说,;国企薪酬福利是商业秘密;只是挡箭牌,既是对民意质疑的回避,也是在进行自我遮掩。就笔者的看法,在国企薪酬福利是商业秘密的幌子下,我们看到了一种制度性困境。据报道,相当多的国有企业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无关是一种普遍现象。由此,所谓的秘密说不恰恰是一种讽刺和嘲弄吗

  国企薪酬福利是商业秘密也恰恰是对国企高管监管乏力的折射。当下,国企高管往往不是通过市场机制产生的企业家,而是有一定级别的准官员。而且,高管是行政化的,公众没有发言权,法律和制度更是缺位。如此以来,;坏账是国家的,分红是老总的;企业破产百姓买单,老板薪水分毫不减;的社会怪象得以形成。如果一切都透明了、公开了,这些怪象还可能如此明目张胆地出现吗

  在;国企薪酬福利是商业秘密;的背后,我们有必要看到国企薪酬福利失控的刺目事实高管自肥加剧社会不公,这成为社会不得不接受的代价。在这个层面上,;国企薪酬福利是商业秘密;恐怕就是一种自说自话,难以取得社会理解了。

  国企领导人员收入和消费都应该拿出来晒一晒,这是最基本的常识,而;国企薪酬福利是商业秘密;则是自肥的显现,是对公共利益的背离。

技术信息中的商业秘密包括哪些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解读中解释,技术信息包括:  技术水平;  技术潜力  新技术前景预测  替代技术的预测;  专利动向;  新技术影响的预测等。  据国家工商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解读中解释,技术信息包括:

  技术水平

  技术潜力

  新技术前景预测

  替代技术的预测

  专利动向

  新技术影响的预测等

  据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解释,技术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

  据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解释,;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是指由单位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单 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本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数据、 计算机程序等。技术信息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 技术要素;。

  根据国家工商局和国家科委的解释,技术信息中包括技术秘密,技术秘密中也包含技术信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科委的解释,技术信息中还应包括非专利技术成果。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科委《关于正确处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一条规定:

  ;非专利技术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包含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的技术方案或技术决窍

  处于秘密状态,即不能从公共渠道直接获得

  有实用价值,即能使权利人获得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拥有者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并且未曾在没有约定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将其提供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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