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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将资料拷贝带走有法律责任吗?没约定保密费违反协议还要承担违约金吗?

2019-06-19济南商标律师

  常银焕律师,济南商标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辞职将自己的岗位资料拷贝带走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有些员工辞职时,为走得“彻彻底底”,会将自己的岗位资料一齐拷贝带走。并且,以为这些资料是自己归纳整理,所以可以理所当然地带走,但是,如果涉及原公司较秘密的东西,那么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员工辞职时可以带走属于自己的物品、资料,不过,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的资料不能随意拷贝带走,可能会侵犯商业秘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并且,按规定符合以下要件的即为商业秘密:


  1、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知晓,普通人不知道;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经济价值;


  3、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


  4、权利人已经采取保密措施。


  其次,如果拷贝带走的岗位资料属于商业秘密,并且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被追诉:


  1、给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


  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那么,符合以上规定的情形的,将要承担以下的刑事责任:


  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最后,员工辞职时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那么员工也要遵守该约定,不得泄露原公司的商业秘密,所以不能将涉及这个秘密的资料拷贝带走,也不能通过其他形式泄露出去,否则的话同样要承担违约赔偿。如果双方因此产生争议,难以解决的,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没有约定保密费,违反保密协议还需要承担违约金吗?

为了保护专业技术,企业在跟员工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会签保密协议,协议上会说明双方的责任,说好保密费和违约金。但是,现在的企业为了减少财政支出,只跟员工说好违约金,根本没有保密费。



一般企业想要保护自己的技术,就要自己主动找员工签,协议内容除了必须保护的信息,其他像保密期限、违约责任、保密费等内容就可以双方协商出结果,不过就违约金可以按照违反保密协议人造成的损失确定,而关于保密费就没有这个规定。


通常上,尽管协议没有约定保密费,在现今法律也对保密费没明确规定下,但可以基于诚信公平等原则,当事人履行义务后应当获得报酬。但如果企业有规定不支付保密费的,那也不违法。


可是公司员工违反保密协议,将公司独有的专利技术共享出去了,那就应当按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但因为公司规定了保密费但又没支付保密费,此时,违反保密义务的员工可以要求少支付或不支付违约金。


不过,需要注意地是,实际中,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公司员工承担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跟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员工要在服务期内违约的,就需要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企业提供的培训费用,员工在服务期中途违约的,企业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企业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但是,一旦员工违反保密规定的,就需要承担支付违约金。


对于违反保密协议的违约金,实践中没有明确的参考标准,但一般要参照员工违反会给企业带来多大损失、保密内容的重要性和商业价值等等确定。若是企业要求支付的违约金明显过高的,由于保密协议违约属于合同纠纷,如果双方经过协商和解不下来的,员工可以直接找个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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